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准备:
备齐安全带、安全帽、风镜、口罩、工作服、劳保鞋等劳动保护措施。
工程安全控制措施
9.1、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,必须按国标要求进场。 9.2、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。
9.3、施工前,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,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,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。
9.4、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、工具、仪表、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,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,确认其完好,方能投入使用。
9.5、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,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,持证上岗。
9.6、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,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,必须及时解决;危及人身安全时,必须停止作业。
9.7、施工作业现场有可能坠落的物件,应一律**撤除或加以固定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,均应堆放平稳,不妨碍通行和装卸。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;作业中的走道、通道板和登高用具,应随时清扫干净;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,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。传递物件禁止抛掷。
9.8吊篮操作工,必须经市认定的机构培训合格,持证上岗。无操作上岗证的人员,严禁操作吊篮。进入吊篮,必须戴好安全帽,戴好安全带、钩牢保险钩(拴在安全保险绳上)。吊篮操作工和上篮人员,应严格遵守吊蓝“使用说明书“和“安全技术规定”。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无病、贫血病、心脏病、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史,严禁酒后操作,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。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,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。每班施工作业前,必须先检查电源、钢丝绳、悬、臀架,悬臀架压铁是否符合要求.检查安全锁是否完好。
施工作业人员,要把安全带及留绳系在上方牢固可靠的地方,应及时检查所用的绳索,滑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。
车辆带病作业。
机动车驾驶必须持证驾驶,不得借证冒名**替,违反规定者,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。 公用设施的安全
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电厂的公用设施、道路、绿化、建筑物等,遵守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,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。
施工人员使用发包方的电力、水源、气源、建筑物等,必须在发包方有关人员*或在相应的合同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、地点、数量等,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,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。
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、移动、破坏公用设施,如妨碍施工要变动者,须经发包方有关部门同意。 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
施工人员应爱护电厂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,不得损坏和移动,施工中注意保护进入地下的电缆、管道、建筑物,并在开工前得到发包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批准,起重、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、设备、建筑物等。
不得随意开启,关闭电厂运行设备,不得随意接驳电源、气源、水源等,如须临时接驳,须经发包方有关人员批准,办理手续,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操作范围。
人员在防火重点部位施工中需要动火,应遵守电厂规定办理动火工作